出處: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18-05-08 09:43:00 您是第0位瀏覽者
因孩子上學等瑣事鬧心,合肥一駕校教練竟酒后駕車上路。5月9日,從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該教練涉嫌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5月8日晚9時許,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廬陽大隊巡控中隊民警在環城路某路段例行巡查時,將一輛駕校教練車攔停。通過酒精測試儀初步檢測,該駕駛員酒精含量高達106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
經查,駕駛員汪某某系駕校教練,因小孩上學等瑣事心中煩悶喝酒后開車。隨后交警依法開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并拖移其教練車,當事人被帶往醫院采集血液樣本做進一步處理。
據了解,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