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18-10-26 10:30:00 您是第0位瀏覽者
近日,澤州交警大隊就查處了一起駕駛證吊銷后又飲酒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案件。
10月22日,澤州交警大隊周村中隊組織了轄區夜查交通違法行動。當日19時許,周村中隊民警在省道S332(陵沁線)87公里路段處設卡檢查時攔停了一輛牌號為晉ECK57*的奧路卡牌小型面包車,車門一打開就有酒味飄出,民警隨即對駕駛人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58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周村中隊民警隨即帶駕駛人抽取了血樣(靜脈血液)并將血樣送檢。
駕駛人自稱叫張某兵,民警要求其出示駕駛證時,他再三說是忘記帶了。于是,民警通過公安網絡對“張某兵”做了查詢,發現網上“張某兵”的照片及信息與自稱張某兵的駕駛人根本對不上。
經過民警再次仔細詢問,駕駛人不得不說出了自己的真實姓名叫張某軍。張某軍之所以不敢說自己的真實姓名是因為早在2016年11月22日,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晉城市交警支隊吊銷了駕駛證。2018年3月26日,又因駕駛證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被澤州交警大隊處以2000元的處罰。隨后,交警對張某軍屢教不改的行為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并依照相關法規對其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