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18-09-11 09:54:00 您是第0位瀏覽者
近期關于滴滴車的新聞引起了社會廣大關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2018年9月7日早上5點23分許,嘉興支隊二大隊民警在日常執勤時,高速公路即查即處系統報警顯示浙JB08E0號小型轎車在G15w常臺高速江蘇方向175公里+700米處存在超速的違法行為,隨即民警將該車攔截,并引導至崗亭準備進行核查并處罰。
該車上總共兩人,當時駕駛車輛的徐某,在接受民警處理的時候,表示沒有攜帶駕駛證,并報出了“自己的駕駛證號”,然而民警在核查后,卻發現了問題。
這個駕駛證號碼并非他本人,他實際叫徐某平,駕駛證已經超分、被扣留且已經停止使用。
這個時候車上另一個人朱某坐不住了,顯得很著急!
原來朱某才是該車車主,這次是開滴滴車,接了單子準備將徐某從天臺送到無錫。
乘客怎么開起了滴滴車,而滴滴車主卻在車內睡大覺呢?!
經了解:朱某從天臺出發后,半途覺得累了,想下高速休息下,但是徐某因為趕時間要去無錫辦事,所以雙方決定將車子交給徐某開,而朱某在車上瞇一會休息下。
結果徐某開車還超速了,在公安檢查站被攔了下來。徐某兩年前因為機動車未懸掛號牌被交警查處過,駕駛證被記12分并扣留了,需要參加理論考試,但徐某考了4、5次的理論考試也沒通過,所以一直未重新取得駕駛資格,直到這次被我們交警查獲。
隨后民警對徐某在駕駛證被扣留期間仍舊駕駛機動車這一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而對滴滴車主朱某也進行了批評教育。
在此高速交警提醒:駕駛機動車應遵照規定時速行駛,不得超速。此外切勿隨意將自己的車輛交由其他人駕駛,一旦出現問題,同樣需要負相應的責任。
竟然敢把車讓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開,幸虧發現及時,不然出事后悔都晚了!猛擊下方拇指,支持交警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