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18-07-13 09:32:00 您是第0位瀏覽者
新密一貨車司機因疲憊,頭天晚上在家吃飯時自己喝了幾瓶啤酒解乏,當天出車前想著是昨晚喝的啤酒,自己又睡了一晚應該沒事了,沒想到這點“解乏”小酒不但把他送進了拘留所,而且駕駛證也被吊銷,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7月11日8點40分許,新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七中隊民警盧鵬飛、李冰、李浩朋等人在G343關口村路段卡點對過往車輛安全檢查時,一輛車牌號為豫A831**的重型半掛貨車涉嫌超載,民警示意該車靠邊接受檢查,在檢查時民警發現該車駕駛人面色緋紅,懷疑其涉嫌酒駕,遂對其進行了呼吸式酒精測試,結果其體內酒精含量為43毫克/100毫升,屬于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
隨后該車被開往新密市鞏樓超限檢測站檢測,經稱重該車核載49噸,實載66.42噸,超載率36%。
經詢問,司機姓樊,新密市平陌鎮人。7月10日晚上,在家吃飯時因為疲憊就喝點啤酒解乏,本想著喝的是啤酒又睡了一覺應該沒事了,沒想到送貨時因違章被查。
當民警告訴他要被處以拘留、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時,樊某這才真正意識到后果的嚴重性,便不斷地向民警求情道:“我是開貨車送貨的,昨晚就喝了幾瓶啤酒,我也知道酒后開車不對,請你們多罰些錢,從輕處理,就別吊銷駕駛證了。”
然而,法不容情。最終新密交警對樊某因超載罰款1500元,因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5天、罰款5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樊某不得不為他的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買單,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