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18-05-17 09:03:00 您是第0位瀏覽者
“駕考”還沒過關就開車上路被拘留。昨日,中山交警城區大隊近日集中處理16名交通違法人員,并依法對相關違法人員進行了罰款6240元至1000元不等、記分24分至12分不等、行政拘留10日至5日不等的處罰。
3月25日21時25分左右,羅某駕駛粵TA×××0號牌小型轎車,途經東區銀通街體育路路口時,被執勤民警攔停檢查。經檢查,粵TA×××0號牌小型轎車有16宗交通違法未處理,而羅某存在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汽車的交通違法行為。經了解,羅某曾于2012年在中山市某駕校報名參加了小車駕駛證申領考試,但通過科目二考試后,沒有再繼續后面的其他科目考試,最終因無證駕駛被城區交警查獲。當天,城區大隊依法對羅某進行了罰款1500元、行政拘留6日的處罰。
4月11日10時30分左右,郭某駕駛粵T0×××7號牌小型轎車,途經西區中山一路富源大街路口時,被設卡查車的執勤民警攔停檢查。經查,該車沒有按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郭某存在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汽車的交通違法行為。據郭某交代,他2014年因“醉駕”被查獲,駕駛證被吊銷,但心存僥幸,在駕駛證吊銷期間時不時駕駛車輛上路,最終被執勤民警查獲。當天,城區大隊依法對郭某合并進行了罰款34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2017年5月17日晚9時左右,黃某駕駛粵TJ×××7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途經西區中山一路下閘新村對開路段時,被執勤民警攔停檢查。經查,該摩托車沒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該摩托車懸掛的粵TJ×××7號牌與車輛登記資料不相符,是套牌車;而且,黃某還存在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交通違法行為。經了解,黃某稱摩托車是當晚向朋友借的。當天,城區大隊依法對黃某合并進行了罰款6240元、記24分、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