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18-05-03 09:35:00 您是第0位瀏覽者
5月3日上午,小伙子丁某駕駛一輛揚州號牌的轎車,從揚州到鎮江火車站接人。經過揚溧高速鎮江西收費站,遇鎮江公安交警高速二大隊民警檢查.丁某未攜帶駕駛證,竟然腦子一熱冒用“70后”車主的駕駛證,卻因為年齡差距過大被當場識破。本來一個交通違法行為變兩個,當場被民警并處了150元罰款。
3日上午9時30分前后,鎮江公安交警高速二大隊民警在揚溧高速鎮江西收費站,進行“春雷行動”重點交通違法行為整治。民警徐建軍帶領輔警高履斌,在檢查一輛揚州號牌的白色轎車時,請司機出示駕駛證、行駛證。司機很爽快的出示了行駛證,隨后在車上查找了一番后,猶豫著遞給了民警一本譚某某的駕駛證。
民警接到駕駛證后,看了駕駛證上照片,發現明顯不是小伙本人。經進一步問他姓名,但小伙司機卻一口報出了譚某某的名字。民警當即告知小伙執法過程全程錄音錄像,但其仍然抱著僥幸心理,堅持說就是譚某某。
民警固定好證據后,開始剝開事實問題。經仔細詢問小伙年齡、出生日期等,看面相司機是個年輕小伙,而駕駛證上的譚某某則是70年出生,應該屬于大叔級別了。民警經過一連串的詢問,小伙逐漸露出馬腳。
當民警告知小伙,使用他人駕駛證也是交通違法行為后,這時小伙才向民警坦白,自己其實叫丁某。由于駕駛證出門忘帶了,他知道未攜帶駕駛證要罰款扣分,看見車主的駕駛證就想借用一下蒙混過關,沒想到民警檢查這么仔細。
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民警以“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和“使用他人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為案由,對丁某分別處以罰款50元記1分和罰款100元的處罰。
民警在此提示車主: 駕駛車輛應當攜帶好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車上保險標志和檢驗合格標志齊全有效方能上路行駛。此外,特別是借用他人車輛時,一定要檢查行駛證是否在車上,以免造成不必要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