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18-08-14 09:37:00 您是第0位瀏覽者
根據公安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為提升交通管理服務便利化工作,海口公安交警先后推行了一系列“放管服”新舉措,并逐漸實現簡捷快辦、網上通辦、就近可辦的便民利民服務。此次海口公安交警推行的便利駕駛證省內異地申領改革也是“放管服”改革中的一項重要舉措。
新舉措推行之前:
據了解,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139號令)及《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工作規范》的相關規定,以往在戶籍地以外居住的內地居民,辦理初次申領、增駕小型汽車駕駛證(準駕車型為C類)業務的,應提交居民身份證,以及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證明。
新舉措推行之后:
通過此次便利改革后,市民前往海口公安交警第二車管所辦理初次申領、增駕小型汽車駕駛證(準駕車型為C類)業務的:
一、戶籍地為海南省內的,可僅憑身份證在海口辦理以上業務。戶籍地在本省(區)內的居民跨地市申請的,僅需提供居民身份證明,不再需要提供居住證明。
二、戶籍地在海南省外的,持省內任一地區居住證明,可在海口辦理以上業務。對于戶籍地在省(區)外的居民申請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證和本省(區)任一地市的居住證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