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18-03-02 14:40:54 您是第0位瀏覽者
臺海網3月2日訊 據福州日報報道,記者1日獲悉,福州運管再出駕培新規,在去年實施調控基礎上,進一步降低培訓名額,每臺教練車每月核定招生數由4人降為3人,在核定培訓能力基礎上,針對駕培機構建立獎懲制度,加入合格率等服務質量在核定指標中的考慮權重,鼓勵駕校靠“拼質量”來“搶學員”。
據市道管處駕培科消息,從3月1日起,每月每臺教練車培訓能力由4人降為3人,不清零,可累計使用,但不得提前預支。培訓規模由單車同時在訓人數不超過25人降為20人。新增教學車輛于“教學車輛證”發放的次月核定培訓能力。
“此舉是為了防止駕培機構超能力招生,鼓勵駕校提升培訓質量。”市道管處駕培科相關負責人介紹。
在沒有核定招生名額之前,駕校普遍存在囤積學員、排隊練車難、拿證慢等現象,很多駕校無序招生,學員交了錢學車卻遙遙無期。2016年8月1日起,我市實施按核定培訓能力招生制度,限定單車招生量為25人,老學員完成培訓后才能增補新學員。
去年9月,市道管處在單車招生量25人政策不變下,限定以3個月為周期循環,周期內每車招生上限為12人,即每臺教練車每月招生限定為4人;同時以合格率決定招生名額,結合駕培機構每月考試合格人數,核定其下個月實際培訓能力。
單車培訓能力降低,會不會影響招生總量,導致學車費也水漲船高呢?記者了解到,從3月1日開始,在“一刀切”的核定培訓指標上,我市還將建立駕培機構獎勵制度,考試合格率高、服務質量好的駕校將額外獎勵培訓指標。
據介紹,按照駕校的級別(一級80臺以上、二級40至79臺、三級20至39臺),結合每月考試合格率,將對各級別綜合排名前10名的分別予以獎勵。
此外,根據合格率、投訴率、違章率等建立懲罰機制,對每月綜合排名末名、存在有責投訴或違規行為、發生教學安全責任事故的駕培機構,根據發生情節和次數,給予取消獎勵資格或核減部分培訓能力懲罰,情節嚴重者暫停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