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17-10-04 11:01:00 您是第0位瀏覽者
個別大型車輛駕駛員,疏忽關于駕駛證的審驗規定,但可能就會因此領到罰單。
沈河大隊五中隊兩位民警在沈陽東二環高官臺街開展貨車違法行為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一臺貨車走禁行,對其進行糾正,通過警務通查詢發現駕駛員王某駕駛證(B2準駕車型)逾期未審驗。
王某由于去年駕駛貨車違反禁令標志,被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不太清楚駕駛證審驗規定,造成駕駛證逾期未審驗,繼續駕駛機動車。
民警當場對駕駛員下達了違法通知書,處以500元罰款,對其違反禁令標志的違法行為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
警方提醒: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員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應當到公安交管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周期的審驗。
如果沒有駕駛大中型客貨車需求的,可以主動申請降為小型汽車駕駛證,避免因逾期未審驗受到相關的處罰。駕駛證逾期未審驗繼續駕駛機動車的,公安交管部門將處以500元罰款。
駕駛證逾期未換證繼續駕駛機動車的,公安交管部門將處以1500元罰款,扣留機動車。
(華商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