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17-09-21 10:16:23 您是第0位瀏覽者
針對教練車未年審、報廢的隱患問題,9月20日下午,深圳交警在西麗車管所組織了相關駕校企業負責人召開約談會,將排查出的車輛數據和法律責任以通知書的形式發放給每個人,解讀了相關的法律規定,督促各駕校企業盡快完成車輛年審報廢工作。
深圳新聞網9月20日訊(記者 涂勝)交通法規明確規定報廢車輛、未年審車輛禁止上路行駛,但根據深圳交警對全市教練車進行的大數據分析顯示,截止到2017年9月5日,深圳市現狀態為逾期未審驗的教練車共有407輛(其中有43輛屬于達到報廢標準狀態),同時,還發現存在部分駕駛證逾期未年審的教練車帶考生練車、上路行駛的情況。教練車的安全隱患引起了深圳交警的注意。
針對教練車未年審、報廢的隱患問題,9月20日下午,深圳交警在西麗車管所組織了相關駕校企業負責人召開約談會,將排查出的車輛數據和法律責任以通知書的形式發放給每個人,解讀了相關的法律規定,督促各駕校企業盡快完成車輛年審報廢工作。同時,深圳交警明確表示一周后將對教練車數據再次分析,將還沒有年審、報廢的車輛情況推送給各個轄區交警大隊,結合“清零”行動開展查處,同時要追究相關企業負責人、管理人的法律責任。
“駕校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組織檢查車輛,已經有30多臺已經檢驗,其他也會在這一周審驗完”,深港機動車駕駛培訓集團有限公司負責人鄺榮貴接受記者采訪表示,深港駕校每個月都會組織對所有教練車違章進行檢查,一般都會馬上處理,但是部分車輛因在外地處理違章而耽擱了年審,他表示將加強對教練員安全生產知識的教育,“對于扣滿12分的教練員,將不會被聘用”。
據了解,依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對依法應當辦理機動車注銷登記而未辦理的,車輛管理所將不予辦理其新購置機動車注冊、轉移登記及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如果駕駛報廢車輛上路行駛的,還將面臨拘留15日,吊銷駕駛證的處罰。對于逾期未年審的車輛,《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也明確規定,重、中型載貨汽車、掛車,大、中型載客汽車,校車、危險化學物品運輸車逾期未參加安全技術檢驗的,將對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處兩千元罰款,其他車輛逾期未參加安全技術檢驗的,處五百元罰款。
根據車輛所有公司統計,逾期未檢驗教練車的共有32家公司,其中數量排前10的公司如下:
(深圳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