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18-10-25 09:37:00 您是第0位瀏覽者
10月22日,潛山一女子急于脫手自己的二手奔馳車,駕車來安慶評估,為了躲避違章處罰,故將車牌號藏匿在后備箱內,在滬渝高速安慶北收費站下高速時被安慶高速交警三大隊民警依法查獲。經查,車輛還存在逾期未審驗、未購買交強險。最終民警依法給予駕駛員罰款1000元記15分的處罰。
當日上午10時15分,安慶高速交警三大隊隊部民警在滬渝高速安慶收費站執勤時,發現一輛無牌的白色奔馳小型客車緩緩駛入道口準備繳費,見該車未懸掛車牌便上前攔截,要求其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料當民警接近該車時,女子已逃離了現場,只留下違章車輛和車內另一名司乘人員,民警立即扣留車輛,將司乘人員帶至大隊做進一步調查詢問。
在大隊,民警通過行駛證發現車輛檢驗至2018年8月,已經脫審一月有余,再搜查車輛發現,后備箱內藏匿了一塊車牌號為皖HJ***D小型汽車號牌。經詢問同車男子得知,逃離現場的是他的妻子,民警通過公安網上登記的聯系方式與駕駛員取得聯系。
最終這名女性駕駛員臨近中午來到大隊接受處理。據其講述,此次來安慶是準備將車輛脫手,先期進行評估,在潛山出發前前后牌照都懸掛在位,在行駛過程中發現后牌照在顛簸過程中脫落,就將前牌照拆下放在后備廂繼續前往安慶。
民警調查監控發現,該車輛從潛山收費站上高速時,沒有懸掛牌照,充分說明駕駛員的供述純屬狡辯,只是為了逃避處罰的一番說辭。
最終,民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依法對其已取得機動車號牌上路行駛未懸掛號牌的、機動車逾期未參加審驗、未按規定購買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等三項違法行為,合并給予罰款1000元記15分的處罰決定。因記滿12分,陳某駕駛證被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