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17-09-12 16:42:03 您是第0位瀏覽者
為了恢復西寧駕培行業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維護消費者切身利益,宣傳反壟斷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9月8日上午,青海省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召開了行政執法提醒告誡會,對西寧市駕駛員培訓協會(以下簡稱西寧市駕培協會)組織西寧40家駕駛員培訓機構,達成價格壟斷協議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提醒告誡。
會上,通報了關于西寧市駕培協會限定最低價格的基本案情:今年5月27日青海省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接到西寧市駕培協會組織西寧市40家駕駛員培訓機構集體漲價群眾舉報。青海省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隨即對該案件進行了調查,根據調查發現,西寧市駕培協會于今年5月21日召集40家西寧地區駕駛員培訓機構負責人,召開西寧駕培行業《自律公約》簽訂大會。該《自律公約》規定“嚴格執行統一的培訓收費標準”、“嚴格執行統一的收費標準,不得擅自以降價或者其他任何不正當手段來招攬學員”明確了西寧駕培行業執行統一的培訓費收費標準。最終,西寧駕培協會組織40家西寧地區駕培機構達成C1駕照培訓費不低于3200元的價格壟斷協議,上述行為不僅限定最低標準,還制定并下發了限價文件,制定了處罰措施,上述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此次查處西寧駕培協會及各駕培機構價格壟斷案件,本應對經營者和協會達成壟斷協議的可以處以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經營者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的可以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基于查處西寧駕培協會及各駕培機構涉嫌價格壟斷過程中,青海省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在充分了解西寧駕培行業現狀的前提下,鑒于各駕校的價格壟斷協議是在協會的組織下達成的,在調查時能夠積極配合工作,且絕大多數的駕校都沒有執行壟斷協議,對競爭秩序和消費者利益的損害輕微且是初犯。本著執法目的不在于處罰,而是為了更好規范市場競爭秩序,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相關規定,決定對參與簽訂壟斷協議的各家駕校進行行政執法提醒告誡,免于處罰。通過此次告誡各駕校能夠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在今后的經營中學法、懂法更要守法。
反價格壟斷已成為發改委行政執法關注的重點,既有經營者或者行業協會達成價格壟斷協議的案件,也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案件;涉及的企業類型既有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也有外資企業,還有行業協會;案件涉及航空、圖書、造紙、日化、汽車、保險、電信、醫藥、奶粉、液晶面板、酒類、黃金、海砂、玉米種子等多個行業。
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是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和創造力,推動經濟實現轉型升級的基礎性條件。只有在激烈的競爭條件下,企業才會有足夠的壓力和動力,不斷推進技術創新和產品升級,提高服務質量。青海省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近年也對很多行業的壟斷行為進行了查處,先后對建材工業、廣播電視、網吧等行業和單位涉嫌價格壟斷的行為進行了反壟斷調查。其中對西寧6家機動車檢測線企業達成價格壟斷協議的行為,處以了146萬元的罰款。對多家行政機關指定交易的行政壟斷的行為,向其上級部門下發了執法建議函。
告誡會上,還宣讀了《青海省發展改革委員會提醒告誡書》,此告誡書自9月8日下發之日起,各駕駛員培訓機構如有繼續違法行為,將依照價格法律、法規相關規定予以頂格處罰。駕駛員培訓學校相關負責人代表也進行表態發言,紛紛表示,通過此次告誡會,認識到應該加強行業的法治觀念,維護市場經濟,誠信經營,使市場競爭更加公平。
據悉,青海省發改委價格監督與反壟斷局還將進一步加大反價格壟斷工作力度,嚴格規范市場價格秩序,維護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社會主義市場體系,保護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和消費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