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19-01-23 15:04:22 您是第0位瀏覽者
2018年11月15日,一名參加科目三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的考生,在考場出口簽字確認時,寫錯姓名后慌張更改被鎮江市車管所考試工作人員當場發現并報警,丹徒區辛豐鎮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刻趕往現場。
據民警了解到該男子叫周焱,周焱對代考科目三一事供認不諱,但警覺的民警覺得事有蹊蹺不斷深入調查,經多方查證發現這是一起有預謀的組織考試作弊案。
面對民警的問訊,犯罪嫌疑人周焱主動歸案并交代整個犯罪事實。
2018年5月,犯罪嫌疑人劉軍在江蘇省昆山市某駕校報名學習駕駛,并交納學費4600元人民幣。因其手指缺失,且一直未參加培訓學習,自認為無法通過考試,就請該駕校負責人王霞幫忙通過駕駛資格考試,并承諾事后給予好處。
此后,王霞發現駕校學員周焱與劉軍年齡、樣貌非常相似,讓其代替劉軍考試,并承諾給予5000元好處費。周焱很樂意的接下了這個“單子”,冒名替考并先后收到王霞總計4000元好處費。在參加科目三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中,周焱在考場出口簽字確認時,習慣性地簽成了自己的名字被抓獲。
案發后,王霞、劉軍分別于2018年11月21日、12月3日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周焱也退出了贓款4000元。
日前,三名犯罪嫌疑人被移交丹徒法院,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霞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組織考試作弊罪;被告人周焱、劉軍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代替他人、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其行為均已觸犯刑法,構成代替考試罪。被告人王霞因犯組織考試作弊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被告人周焱、劉軍犯代替考試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