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19-01-11 10:22:08 您是第0位瀏覽者
參加駕考,最基本的條件是年滿18周歲,而有一位17歲的小伙子,竟在交警面前出示出了駕駛證。到底是怎么回事?
1月2號下午3點07分,在青銀高速青島東收費站執勤的青平高速交警攔下一輛寶馬轎車例行檢查,駕車的小伙子出示駕駛證的時候,只有一張寫有名字的副頁。
交警青平高速公路大隊五中隊民警王生:“民警通過手機警務通,對這個駕駛員提供的副頁進行了核查,發現在警務通上沒有任何信息,我們民警立即將這名駕駛員帶至執法站,當我們要求其出示身份證時,這名男性駕駛員說,放在車上,離開了執法站?!?/span>
從執法站出來后,駕車小伙先是與同車的女子商量,又不停地打電話,遲遲不出示身份證。
由于駕車小伙拒不配合檢查,民警將其帶至附近的派出所核查身份信息。此時,同行女子才將其身份證號發了過來,經查,號碼確實是駕駛員本人的,但其出生年月與其出示的駕駛證副頁顯示卻有出入。
王生:“因為只有年份不相同,他本人的(出生)年份是2001年,駕駛員提供的駕駛證副本是1997年,其它的數字都相同,而且在系統里也沒查到這名駕駛員有駕駛證,通過年紀的核算,這名駕駛員還有3個月才滿18周歲,還屬于未成年?!?/span>
原來,駕駛員李某某并并未考取駕駛證,所出示的駕駛證副頁也系偽造。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李某某因涉嫌無證駕駛及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將受到最高7000元罰款,20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