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17-10-09 10:00:11 您是第0位瀏覽者
駕校作為教授學員安全駕駛理論和操作技能的培訓機構,其教學質量的好壞關系到學員的駕駛水平及以后的安全駕駛情況。作為駕培行業的主管機構,市運輸管理處通過強化投訴處理、加強管理、加大查處力度等措施,進一步加強駕培行業監管,規范經營行為,努力營造良好的駕培市場環境。
運管工作人員督查駕培教練員培訓工作
強化投訴處理
各縣(區)運管機構高度重視目前駕培行業內出現的各類問題,加強組織領導,安排專人負責處理駕培信訪投訴。
同時,督促駕培機構建立建全投訴處理制度,落實專人負責接受學員投訴,并在駕培機構的報名處等醒目位置公布投訴電話和投訴處理流程,方便學員反映合理訴求。
加強對投訴處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投訴處理不及時、不認真,造成學員投訴到省交通運輸廳以及受到新聞媒體曝光并造成惡劣影響的,取消其當年評優評先資格,并對相關責任人追究相應責任,對相關駕培機構按規定進行相應處理。
加強教練員管理
各縣(區)運管機構和駕培機構高度重視教練員管理工作,把教練員管理工作好壞作為決定駕培行業形象好壞的一件大事來抓,堅持駕培機構管理教練員的主體責任,駕培機構加大對所屬教練員的管理力度,積極配合運管、公安等部門對違規教練員的管理和查處。
發現教練員在執教過程中有符合《關于印發〈宿遷市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黑名單”暫行辦法〉的通知》(宿駕協發〔2016〕2號)的情形的,及時上報市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行業協會,由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行業協會將該教練員列入市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黑名單”。教練員一經列入“黑名單”,全市駕培機構不得聘用。
同時,督促駕培機構加強對教練員教學情況的監督檢查,定期組織學員對教練員的教學水平和職業道德進行評議,公布教練員的教學質量排行情況,督促教練員提高培訓質量。
通過百分制的形式建立教練員“末位淘汰制度”,要求駕培機構年終通過考核扣分,淘汰一批教學水平差、服務質量低、投訴反映多的教練員。
駕校學員認真學習駕駛
加大查處力度 規范收費行為
各縣(區)運管機構進一步加大駕培行業監管力度,對駕培行業發生或者媒體反映的事件及時跟進、快速反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進一步擴大,對于被省運管局及新聞媒體曝光的駕培機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從嚴、從重處罰。
此外,各縣(區)運管機構督促駕培機構按規定將培訓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在報名處公示。
同時,引導駕培機構與學員參照我省駕培合同示范文本簽定培訓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以及退費處理方式、處理標準,有代收費用的應對學員當面說明。
駕培機構將退費流程、方式、處理標準在報名處和服務大廳等學員集中地進行公示。及時糾正違規收費,著力減少對駕培機構的收費投訴。(白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