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本站原創(chuàng) 發(fā)布時間:2017-05-24 10:35:20 您是第0位瀏覽者
岳陽日報全媒體訊(岳陽日報記者 陳麗虹)汨羅李女士上個月剛通過科目二考試,就心急手癢找同事借車“練手”。5月19日,她在107國道練車時被民警攔下。
5月19日,汨羅交警大隊新市中隊在轄區(qū)107國道開展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中午13時,民警在107國道1545公里處攔下一臺小型面包車。駕車女子神色慌張,稱駕駛證未隨身攜帶,后民警通過警務(wù)平臺查詢該女子身份信息,發(fā)現(xiàn)她的駕駛證顯示科目三學(xué)習(xí)中。李某解釋,考完科目二后,想盡快熟悉上路技能,就讓同事把車借她練練手。
民警對其進行嚴(yán)厲批評教育,并依法對無證駕駛的李女士處以罰款1000元、對把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人員駕駛的車主處以罰款1000元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