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17-08-23 11:00:23 您是第0位瀏覽者
科目三操作考試是一項客觀因素較多的駕駛員考試項目。考生應全方位了解科目三操作考試情況。從出錯的頻次上,分享幾個需要注意的方面。
1、起步前不使用安全帶
某考試現場:在等待了約2小時后,考生史某終于坐上了考試車。史某很興奮地調整了座位,觀察了后視鏡與反光燈,打著轉向燈出發了。可剛一起步,考試車上的車載計算機便發出聲音:“考試結束,考試成績不合格”。原因就是,史某在上車起步前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使用安全帶對于行車安全來說非常重要,因此計算機考官判定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考試成績不合格。
2、不能合理選擇行車道或速度
不能根據交通情況合理選擇行車道或速度主要發生在超車科目中。據考試員騰有學介紹,超車時速度應大于30km/h,但是有的考生太緊張,從起步考試就一直保持10km/h的速度,到超車科目時速度就提不上來。另外,在超車時,需要使用轉向燈,有的考生只注意使用轉向燈而忘記需要提高速度。不能根據交通情況合理選擇行車道或速度,而被扣10分。
3、因操作不當造成發動機熄火
操作不當造成發動機熄火,一個原因是在起步時,油門和離合器配合得不好,另一個原因是在經過學校、路口、車站、人行道等應該減速慢行地方時,由于一直行駛的速度就很低,一減速發動機就熄火了。操作不當導致發動機熄火,被扣10分。
4、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
考生余小姐開著考試車通過了人行橫道、車站、完成了會車、超車項目,本來一切都進行得很順利,突然車載計算機上顯示余小姐被扣了20分。原因是,余小姐在變更車道時不使用轉向燈。
“使用轉向燈的作用在于提醒左右前后各個方向的人你所駕駛車輛的行車方向,所以非常重要。”考試員騰有學說,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是很多考生喜歡犯的一個錯誤,因為在整個考試過程中有起步、超車、掉頭、變更車道以及靠邊停車等5個科目需要使用轉向燈,“有的考生忘記使用轉向燈,有的考生在變更車道前轉向燈少于3秒就轉向,因此被扣20分。”
5、因觀察、判斷錯誤出現危險情況
“有的考生在練車過程中不認真,在考試的時候會忘掉一些很重要的細節,行車過程中出現危險也不懂得避讓。”考試員楊珂說。考生個趙某就是其中一位,趙某在考試過程中進入到超車科目時,不看反光鏡,差點與一輛從后方駛來的摩托車發生交通事故,幸好坐在副駕駛座上的考試員及時踩剎車,才避免了兩車相撞。因觀察、判斷或操作不當出現危險情況,成績直接不合格。